
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,2026年8月20日上午,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单位恒大集团有限公司、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及被告人许家印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。许家印数罪并罚,被判处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;恒大集团被判处罚金88.2亿元,恒大地产被判处罚金70亿元。
法院经审理查明,许家印系恒大集团实际控制人,全面负责集团运营,管理、控制恒大地产及恒大财富、恒大南昌等多家企业,投资涉及地产、物业、金融等领域。2016年至2021年间,恒大集团、恒大地产及许家印违反国家法律规定,以持续性、大规模财务造假等手段,虚增资产、隐瞒负债,分别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、集资诈骗、欺诈发行证券、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等犯罪行为。此外,恒大集团及许家印通过行贿等手段取得金融机构控制权,违法套取信贷资金、保险资金归集团使用,构成单位行贿、违法发放贷款、违法运用资金等犯罪。许家印还利用担任恒大地产董事长的职务便利,组织财务造假,以分红名义侵占公司财产。
法院认为,恒大集团、许家印的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、集资诈骗罪、违法发放贷款罪、欺诈发行证券罪、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、单位行贿罪;许家印另构成违法运用资金罪、职务侵占罪;恒大地产构成欺诈发行证券罪。对恒大集团、许家印应依法数罪并罚。法院指出,上述犯罪行为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,侵犯公私财产权益,侵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廉洁性,犯罪数额特别巨大,情节特别恶劣,造成特别重大经济损失,社会危害特别严重,应当依法严惩。根据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,退赔损失优先于罚金刑、没收财产刑的执行。
同日,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还对被告人甄立涛、柯鹏等5名恒大集团高级管理人员非法吸收公众存款、集资诈骗等案一审公开宣判,数罪并罚后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至六年不等,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;违法所得继续追缴,不足部分责令退赔。部分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被告人亲属及集资参与人代表旁听了宣判。
此次宣判标志着恒大集团系列案件司法程序进入新阶段。从罪名构成看,案件涉及金融、证券、企业治理等多个领域,反映出大型企业集团在扩张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财务造假、违规融资等问题。法院对多罪名数罪并罚,并强调退赔优先于罚金执行,有助于最大限度挽回集资参与人损失。业内普遍认为,这一判决对规范资本市场秩序、警示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具有示范意义。
后续,恒大集团及恒大地产的相关资产处置、债务清偿和退赔工作如何推进,仍将是市场关注焦点。同时,对5名高管的判决也显示,司法机关对相关责任人的追责并未止步于核心人物,而是覆盖整个管理层链条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