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公共安全行业推荐性标准《机动车驾驶人疲劳驾驶认定规则》(GA/T 2372—2026)将于2026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针对近期驾驶人及媒体关心的问题,记者采访了标准起草负责人。
制定这个标准是干什么用的?
驾驶人疲劳状态下开车,容易出现视线模糊、精神恍惚、反应迟钝、瞬间记忆消失等问题,严重时甚至会短暂睡着、失去对车辆的控制,极易引发事故。但事发时驾驶人到底是不是疲劳,认定起来一直比较困难。
为了在事故调查中准确认定原因,规范疲劳驾驶的认定工作,全国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制定了这个标准。标准第1条就写明了:用于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环节中对疲劳驾驶行为的认定。
出租车、网约车适用那条“22点到次日6点”的规定吗?
标准中提到,客运机动车驾驶人在晚上22点到次日凌晨6点之间,连续驾驶超过2小时未停车休息,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;以及在24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间超过8小时的,应认定为疲劳驾驶。
那么这条规定适用于出租车和网约车吗?起草负责人表示,标准中这两条疲劳驾驶的认定情形,依据的是《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》(交运规〔2023〕4号)。经向交通运输部确认,该规范适用于道路旅客运输企业,以及从事班车客运、包车客运、旅游客运经营活动的驾驶员和车辆,不涉及出租汽车(含网约车)等经营活动。
对货车有没有特殊规定?
标准对货车驾驶人没有特别规定,适用机动车的一般规定: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,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。这也是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六十二条第七项的内容。
